美国工作签证类型
非移民工签(临时就业签证)
美国法律也允许各种非移民签证,用于就业目的。这些美国工作签证授予临时工作授权,并且与永久居留无关。通常会对类型的工作、特定雇主和工作时间有限制。就业授权的证明一般是签证。
非移民美国工签是授权外国人暂时访问美国的签证。进入美国的外国人在非移民状态下被限制在允许进入的活动或原因上。一旦目的已经完成,或授权逗留期限结束(哪一个先到),外国人必须离开美国。例如,B-2游客被授权为娱乐目的访问。法律不允许B-2游客就读于大学并成为学生。F-1学生签证(以及其他几种类型的签证)是为此目的设计的。在这些雇主签证上也有同样的规定:
E-1/E-2签证:条约贸易者或投资者
E-1签证允许条约国的公民在美国从事国际贸易。E-2签证则要求你能符合条约投资者的资格。你必须是与美国签署有条约关系的国家的公民,并且必须能够证明你正根据该条约进行商业活动。在E-2中,你的投资必须具有实质性,且在美国经济上具有重大影响。大量被动银行账户投资将不会符合要求。
H-1B签证:专业人员在专科领域
H-1B签证需求很高。你必须从一个雇主获得一个专业领域职位的offer——通常需要至少大学本科学历。你的雇主必须通过提交表格I-129和劳动条件申请给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 H-1Bs是具体与雇主相关联的,并且并不容易转换。每年只发放有限数量。许多雇主使用移民法律事务所来管理这个过程。一旦通过,你可以在六年内延长你的签证。
L-1签证:临时内部/跨公司转移
大型企业经常使用L-1签证将高管、经理或拥有特殊知识的员工从外国分公司转移到美国。L-1持有者可以暂时被转移,也可以帮助建立美国的业务。你必须在过去三年内至少连续工作一年于外国雇主上。 L-1签证分为两类: L-1A(高管/经理)和 L-1B(拥有特殊知识)。非营利组织、宗教和慈善机构也可以使用L-1签证。如果公司经常使用L-1员工,可以提交“通用”申请,以便于转移。初始逗留期为三年,且可以延长至七年。
O-1签证:非凡才能者
O-1签证允许美国雇主雇佣具有非凡才能的外国人。 O-1A涵盖科学、教育、商业和体育。 O-1B涵盖艺术或电影/电视中非凡成就。初始逗留期限为三年,且可以延长一年。
TN签证:北美自由贸易协议TN专业人员
TN签证是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建立的。它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雇佣于美国雇主。只有某些职业被允许,如会计师、建筑师、工程师、设计师、律师、药剂师、科学家和老师。一般来说,申请者必须至少拥有大学本科学历。 TN状态最初授予三年,并且可以延长三年。